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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挑战》读者最喜爱的小说

师尊,你徒弟又入魔了

作者:焚情煮酒

简介: 苏白离穿书了,穿进了一本修仙文里。原书中,反派和男主同时被苏白离收为徒弟,苏白离却只对男主亲如儿子,对被苛刻的另一个徒弟视而不见,任同门欺压虐待他。受过太多压迫屈辱的那个徒弟,最终黑化入魔归来,把欺负他的人和他师尊,砍了手脚做成了人彘。……苏白离穿进这本书时,还只有十三岁的反派和男主刚送到他的离云殿。苏白离为了不被反派做成人彘,决定把反派带在身边好好教导。可是有一天,苏白离发现他认错了人,他带在身旁的仍旧是主角,被他抛弃的那个仍旧是反派。艹!这TM还搞屁,先逃为敬!可是第二天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身处魔殿,反派孽徒挑起他的下巴,眼眶有些发红道:“师尊,留下还是死,您选哪一个?”苏白离:“可以不选吗?”反派孽徒咬着他的耳垂,笑得邪妄:“你说呢?”苏白离:果然师尊才是最高危的职业,没有之一,呜∽白切黑美人攻ⅤS披皮冷漠实则脾气暴躁受本书又名《一日为师,日日为师》《暴躁仙君和他的孽徒们》《读者和作者都穿越了》***小可爱们看过来,下本预收:《仙尊一万零三岁半》暴躁又孤僻的仙尊苏千叶,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缩水了,变成了一个三岁半的奶娃娃。从那以后,原本不太讨喜的他成了门派里的团宠。以前冷漠清高的师尊:“叶叶,过来,为师亲亲抱抱。”以前对他不屑一顾的师兄:“叶宝,师兄让你骑马马给你举高高。”以前傲娇的小徒弟:“小师尊尊,徒儿刚给你买了冰糖葫芦,可甜了。”连苏千叶的死对头魔尊都对他换了态度,每天晚上挨着被门派所有人砍的风险来偷奶娃娃。魔尊:“我们魔族人就不该被外物所牵绊,所有阻碍我们前行的都要杀无赦,让我们的尖刀染上敌人的鲜血……”房内传来奶娃娃的哭声,刚刚还阴森着脸的魔尊,下一秒飞快的跑了。“敌人还是要杀的,不过等我先去喂个奶。”***《师尊是我养的猫》欢迎去专栏收藏!又名《提刀砍狗头》某日,仙尊与魔尊打了惊天一战,不小心穿越去了现世。清冷仙尊附身在一只小奶猫身上,而暴躁魔尊则附身在一只二哈身上,被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学生收养。因为兽类的本性作祟,小奶猫天天往家里带耗子,二哈则努力拆家。大学生怒了:“猫崽子,你再往家里带耗子,老子就抓你去绝育。”“还有你二哈,敢再拆我沙发,老子明天就剥了你的皮,剁了你狗头煮火锅。”仙尊:“喵呜∽”你等着!本尊一定会报仇的。魔尊:“汪汪……”我也不想的,但是我控制不住我寄几。从那之后,魔尊汪一天要被某大学生揍十遍,而仙尊喵每天都担心自己会被绝育。俩大佬心惊胆颤小心翼翼的讨生活,直到某一天,他们穿了回去,巧的是那位大学生也穿了过来。于是,魔尊拿起了长鞭……仙尊拿起了短刀……***言逐水穿书了,穿成书里刚会化形的狐狸精,传闻中狐狸精行为放荡、爱吸人精气,所以原书里他简直是人嫌狗厌,臭名昭著。他以为自己要苟且偷生时。书中最清冷的仙尊却是一眼相中了他,收他做了徒弟,每晚各种撸他!书中最阴骘腹黑的反派第一次见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扑上来舔他。言逐水:“???什么情况?说好的人嫌狗厌呢!”后来他才知道,他养的猫主子和二哈跟他一起穿了过来。一个穿成高高在上的清冷仙尊,一个穿成了不可一世的反派魔头。从那以后,仙尊和魔头每天都在抢着撸他。唯一不好的两点是:猫师尊每天都想给他做绝育手术。而二哈魔头每天只想怼天怼地怼他…… ...

唯有套路得人心

作者:見南山

简介: 新文《我把课桌分给你》已开,存稿丰富,跪求收藏预收文《我的警犬是哈士奇》求收藏老娘是有五年扑街经验的玛丽苏网文作家,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哪怕穿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还可以做一个混得风生水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穿越女主,多好!自以为深喑套路的何晴这么想着。 配时尚新颖的发型,引领潮流;穿仙气飘飘的白裙,行侠仗义;着清雅朴素的服装,参加宴会……可事情似乎没有朝着她想象的方向发展。她是来引领潮流的,真的不是杀马特,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行侠仗义反被压到了大理寺?还有,她只是穿的简单清雅了一点,别把她当丫鬟使!——穿越不可怕,谁雷谁尴尬。哪次她遇上的事情不是天雷滚滚,哪次她不是被剧情的神转折劈得外焦里嫩!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套路呢?苍天你告诉我,这发展走向是哪个抽风作者写的!最重要的是,这个总能碰到她糗样的帅小哥是谁?……即便被现实挥来的一个又一个耳光扇得脸疼何晴依旧顽强的表示自己有话要说:只要我还没死,就不会停滞在奔向玛丽苏的道路上!还有能不能多一点套路,少一点真诚?这大概是一个玛丽苏作家穿越后认清现实的沙雕故事。——《我把课桌分给你》文案:秦枫小时候肉肉的,幼儿园的桌子小,他的小胖胳膊趴上去就已经快占满了。林子衿把自己的桌子搬过去,和他的并在一起:“以后你可以占我的桌子,我不怕挤。”长大后,秦枫又高又瘦,手长腿长,座位仍旧容纳不下他。林子衿默默地把桌边的书本挪到里侧,让他有空间可以舒展:“不舒服就往这边挪一挪。”——林家和秦家是三代世交,到了第三代,两家中间只隔了一堵墙。两个人关系好到连老师看到他们勾肩搭背地走在一起都见怪不怪。秦枫说他们只是比普通朋友更亲密一点的“普通朋友”。这样的话听多了,林子衿自己都信了。直到有一天,她被某位“普通朋友”堵在自家门口的墙角,借着昏暗的灯光,她看见他的眼里燃着烈火,像是一匹饿久的狼。秦枫表示,自己的终极目标是把挡在两家中间的那堵墙也拆了。——以前没有人愿意和他做同桌,只有她把自己的课桌分给他。后来所有人都想和他做同桌,可他只要她的课桌,只要她。秦枫占了她的小半张桌子,也奉献了他大半的人生。——《我的警犬是哈士奇》文案:接连破了几件大案子,再加上局里人员调配,秦菲菲被破格提升,连蹿几级,成了局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也是唯一一位女队长。秦母觉得她要给如此优秀的女儿送些配得上她的东西。于是她就偷偷买了一条狗,扬言要把它训练成警犬送给女儿。爱狗人士秦菲菲无意得知,连夜驱车就为偷偷回家看一眼。当她看见那条小奶狗的三火蓝眼时,手下一紧,差点把墙角抠下来。为了母亲的身心健康,秦菲菲毅然决然地把小二哈带回自己家,亲自训练。——前右前锋再赤狼睁开眼睛的时候,只看见一个打扮光鲜的中年夫人笑眯眯地摸着他的头,嘴里反复念叨着一个词——“坐下。”对此赤狼很不屑,张嘴就骂,可出口的话,全部变成了奶里奶气的嚎叫。还没反应过来,他又被一个年轻女子带走了。后来,在光亮的地板上,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威风凛凛,眉眼间霸气侧漏。消化了半天,他得出结论——自己重生了,还变成了一条狼!ps:男主古穿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