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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下山参加选秀综艺爆红了》读者最喜爱的小说

穿成渣男他爹的白月光

作者:一条小命

简介: 【正文完结啦!!番外也写完了,请放心开宰,顺便收藏一下我的预收么么哒!!】【放一下预收】《结蟠》【阅前注意:互攻,两个主角都有残疾且都是对方害的,有失忆梗,生活无法自理梗】+++++++佘璃残废后,他那好大哥为了羞辱他,给他娶了个丑奴,还给他热热闹闹地办了一场婚宴,让全族都知道曾经天之骄子一样的人物如今是个目不视物,且连站都站不起来的废物。+++++++++++++他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又何谈延绵子嗣,哪怕知道他大哥给他找的是个男人,他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还笑赞大哥仁慈。+++++++++++++但等酒席散去,空无一人的院落中只有那丑奴的呼吸声时,他才会对着眼前的一片虚无叹道:“你以后便叫元蚩吧。”++++++++元蚩,他的宿敌,造成他如今处境的元凶,他最恨的人,也是最难以忘记的人。………+++++++++++++丑奴记忆里唯一清晰的就是一把火,瑰丽的火焰自他身上燃起,烧焦了他的皮肤和嗓子,说不定可能还烧坏了他的脑子。+++++++成为奴隶前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残废的新娘,这个残废长得还行但是脾气不好,给他取了个古怪的名字后天天找他晦气,要不是看他长得还行,他早就撒丫子跑路。+++++++++++++++但某一天,他意外听见他哭着喊着他的名字,脸上满是他看不懂的情绪,他竟然觉得有几分心慌。+++++++既然他那么爱这个叫元蚩的人,那他就做元蚩又有何妨?……++++++元蚩的部下好不容易找到自家少主时,居然发现少主满脸春心萌动地抱着那个以前他每晚睡前骂三遍的男人:……要不,还是等等再让他恢复记忆吧?《穿成渣男他爹的白月光》文案:+++++++宋伶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相信了一个不该相信的人,凤阳真君当初递给他的那杯酒他接了,喝了,没想到最后他给他的一杯酒却是洒在他的坟头。    凤月炀一刀捅穿了他的幻梦,将他们曾经的誓言全部作废,在他坟头感伤两句就转身马不停蹄地找到了下一位。    宋伶游魂一个,既不能有怨报怨也不能有仇报仇,就算想甩他俩大耳巴子都抽不到实际的,逐渐积累的怨气越来越深,以至于他没等来牛头马面,等来了一道劫雷。    一劈把他劈到了五百年前渣男他爹被人陷害所关押的牢房中,他是那个负责给这位爹下毒的狱卒。    看着这位在未来以杀闻名,冷酷无情的爹抬眼看他的目光,他手一抖把药给丢了…    “我说我是信仰你的狂热信徒,卧底进来就是为了贪恋你的美色,你信吗?”    凤揽亭:“……”    在好不容易历经了磨难,终于和这位大佬逃出生天可以私定终生时,宋伶发现自己这具身体有先天疾病,活不过二十五岁,于是他只能再次含恨而终,并声嘶力竭地留下遗嘱:“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个儿子,你一定要替我完成我的愿望,不然我死不瞑目!”    凤揽亭答应了。    宋伶再次睁眼,他又重回到自己刚认识凤月炀的那段日子,他看着这狗东西还是一如既往的虚伪不做人后,他的嘴角扬起了一抹得逞的微笑。   +++++后当宋伶那抡圆了的俩大耳刮子抽在凤月炀脸上时,他还不敢置信地看向自己的义父。    只见他那平日里冷若冰川的义父皱着眉不赞同地抓住了宋伶的手,心疼道:“你手轻,我来。” ...

曾国藩的藏与露

作者:施宏哲

简介: 曾国藩被尊称为晚清“第一名臣”,他在中国近代史和文学史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他是晚清年间政治、军事、文化方面都颇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他的理论新颖、思想深远、非常容易令读者深思,是不可多得的智慧之作。 市场上描写曾国藩的同类书并不多,而且所论述的点也并不相同。本书就从曾国藩的“藏露”理论出发,采用大量的理论与说明,为读者还原晚清“第一名臣”的超人智慧。相信本书出版以后一定会引发读者的阅读风潮,从而取得不俗的销售成绩。 曾国藩,崛起于落后的农村,出身于白面书生,成名于拯救大清。他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的东南之主、湘军之父、洋务之父,大清王朝的中兴名臣,有清一代的儒学藩镇,中国历史上最后的理学大师。 他手无缚鸡之力,却打造出了战斗力强劲的湘军;他长着一副奸臣短命之相。却成了万人景仰的盖世功臣;他功高震主,令皇帝寝食难安,却能全身而退。 毛泽东佩服他,蒋介石学习他,梁启超推崇他,李鸿章继承他…… 在他身上,虚名与实利都得到了集中体现。他享尽了功名利禄,占尽了令人羡慕的一切好处:吃喝玩乐占了,叱咤风云占了,行权用势占了,建功立业占了。舞文弄墨占了,寿终正寝占了。他这一辈子实在没有白过。 是什么让他如此幸运如此完美如此辉煌?是天资?是努力?是机缘?还是另有秘诀? ...

出土后我给阎王代班

作者:白白栀

简介: 学习一小段时间,就回来... ...白千岁出土了,在地陵里睡了四千年,被突然失智的蓝钧恒救出地陵复活苏醒,她誓要查清当初隐灵族被灭,父母被杀的真相,与玉帝盟约5年为期限翻案,否则上交法宝紫晴碧玉。蓝钧恒是个悲催倒霉货,父母是有名的地产商,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在医院工作,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哪知女友为了嫁入自己家这个豪门,买了有婴灵的邪门吊坠帮忙,完美生活就此作罢,被白千岁收留做助手,白天是六岁智商的小儿,晚上是被主人驱使使唤的小跟班儿。1.他扛着白千岁的“尸体”,目标坚定,坚持要把“文物”上交给国家。管家:均衡少爷,这...拉着这具尸体去哪呢?蓝钧恒:去博物馆!管家:......2.白千岁怀疑蓝钧恒是被迹族截了魄,才会白天是个痴傻的小孩,晚上变回正常人。阎王:白千岁,我要去九重天进修,这段日子你给我代个班。白千岁:蓝钧恒,你去补位孟婆吧。蓝钧恒:我TM是男人,你让我去做孟婆?3.她开了间民宿,接待的都是非人,还种起了功德土豆。白千岁:蓝钧恒,你且记住了,非人住一楼,即将非人的住二楼,你可别弄错了,要不,会有杀身之祸哦~蓝钧恒:我要不是离不开你的土豆,我才不会任你宰割!4.玉帝:人间是出了什么事,近日频起异象,这绿色的雾障,在天庭都看得一清二楚。阎王:是隐灵族的小帝姬白千岁,沉睡了四千年,方才苏醒。机缘仙子:隐灵族四千年前就被灭了,小仙以为,除之,夺回法宝紫晴碧玉。食用菜谱:1.略微恐怖,真的是略微。2.女主性格前期比较孤傲,冷淡,中期会多云转晴。3.不虐,he文。4.这条掐了别播,我再想想。5.男主丢一魄,所以白天还是六岁智商的孩子,晚上正常人,女主会帮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