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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生还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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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下山后在一个部落祭子的身体里醒来还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商城,没有所谓的系统给自己解释,只有一排“达成目标成就才能脱离”陌生的地方、疯狂信任自己的部落,奇怪的商城。但是没关系种田、养殖、贸易通统统搞起来,顺便再谈个甜甜的恋爱。(就是主角在原始社会努力搞基建的故事) 放逐到原始社会

他是帝国第一天骄,身怀天品灵根,却遭奸人所害,灵根被夺,修为尽失。三载沉睡,他历经百世轮回,终掌葬天神墓。 诸天强者皆葬于神墓之中,万道传承皆纳于林凡之手。自此,他脚踩天骄,拳打英豪,遇神杀神,遇魔屠魔。什么?你有神魔遗留,盖世传承?不好意思。这样的,我有Emmm,上万个…… 万古帝尊

一个是手握泱泱离宗的异世之魂,一个是深沉隐忍志在天下的落没之王。  一个遍寻九州只想回到过去,一个步步为营图谋万千山河。  然而他却遇上了“他”,爱恨纠葛、阴谋算计、兄弟相争,只为心中所求。  十年风雨蓦然回首,又是谁得谁失谁输谁赢?  【求收藏,日常求收藏,你们的支持是潇潇最大的动力~】 君子之谋

【1v1双洁/救赎/甜宠/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  鹤云归三个字,在临州就是权利的象征。  他生性凉薄,淡泊名利,将世俗红尘置之度外。  却偶然养了只金丝雀。  娇雀在外嚣张恣意,在他面前乖巧温顺。  原以为他的袅袅是菟丝花,一辈子都该攀附着他生长。  殊不知,她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离开他。  君子有成人之美。  褚欢要自由时,鹤云归同意了。  本以为只是弄丢了个宠物,不足以撼动心神。  却在重逢时,见她言笑晏晏是对他人。  他所有的偏执和占有,再也隐藏不住。  高岭之花自己走下神坛。  他单膝跪在褚欢脚边,甘愿臣服。  “袅袅,再回头看看我!” 养娇雀

【实体书11月4日19:30预售,详情关注wb@木甜w】【下本BE写《苦枝》/《续昼》】后来,沈枫回白术镇开了一家小卖部。每一卷葡萄味的曼妥思,在他的店里,都是非卖品。那是殷思秋最喜欢的味道。后来,后来。-你是我喜出望外的秋天。【排雷】校园,救赎向,十几万字小短篇,BE作者微博@木甜w-------下本《到你的太阳里(BE)》文案:从小到大,初萝最讨厌邻居家的江炽。讨厌他长得好看,有很多人喜欢。讨厌他天赋过人,万众瞩目,做什么都做得很好……也讨厌他家庭幸福美满,父母恩爱,自己又很健康,和她完全不一样。反正,要论江炽讨厌的点,初萝能讲出一大堆。17岁那年,江炽在选拔赛途中,发生一场车祸。初萝知道这件事后,立刻奔向医院。衣摆在风中猎猎飞舞,没有哪一刻比此刻更能让人确定自己的心意。她想,她虽然最讨厌江炽,但是也最喜欢江炽了。幸好,江炽恢复之后,两人顺利在一起。青梅竹马的感情人人艳羡。理应是这样的,不是吗?如果初萝没有在照片背后翻到自己写下的那句话的话,就该是这样的啊。“……等我愿意承认我是真的很喜欢他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喜欢,早已经过期了。”-江炽,我们的故事不够好,也不够长。-但没关系,初萝还是愿意去江炽的太阳里。 过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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